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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出台《巩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编辑:登封楼市网 2014年06月26日16:26 来源:省政府法制办
摘要: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对社会稳定风险的控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突出问题与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巩义市实际,征补办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巩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自2014年4月10日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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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对社会稳定风险的控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突出问题与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巩义市实际,征补办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巩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自2014年4月10日起开始施行。

    根据《办法》规定,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遵循“科学评估、决策民主、客观公正,属地负责、分级负责”的原则,评估内容包括合法性评估、合理性评估、可行性评估、可控性评估四个方面,而评估的主要程序为制定评估方案、广泛听取意见、分析预测风险和作出评估报告。

    风险评估的评估报告将包含房屋征收项目基本情况、征收补偿方案公示和征求公众意见情况等六个方面。在风险评估报告结论处理方面,《办法》还对风险评估结论为暂缓实施或不可实施情形的处理进行了规定。此外,《办法》对不认真履行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职责而造成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情况,规定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人员的责任。

    在评估报告的审核上,《办法》规定各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行为的项目,由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查,然后报市政府审定。

    《办法》的出台,为我市市开展房屋征收工作的社会稳定风险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将房屋征收社会矛盾由被动调处向主动化解转变、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可以有效预防和化解房屋征收过程中可能引发的各类矛盾和风险,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市房屋征收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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