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其他土地使用条件见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出让地块中代征的城市道路和规划绿地面积不列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面积,这部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人仍为政府(国有)。该宗地代征城市道路的价格,按照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平桥十八大街东侧戴庙一组地块的情况说明》认定的4.5万元/亩,由竞得者支付。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2月2日至2011年2月22日,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2月2日至2011年2月22日,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22日17时(经由财政局查证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2月2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1年2月23日16时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举办。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
联系电话: 6369661 6686026
联 系 人: 王 莉 杨 勇
账户名称: 信阳市财政局
开 户 行: 市工行老城支行
账 号: 1718021719049034177
开 户 行: 市建行羊山支行
账 号: 41001552410050000556